投资原则内容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绿色投资的一套原则。 该原则从战略、运营和创新三个层面制定了七条原则性倡议。 GIP秘书处将与签署方协商讨论,适时对投资原则内容进行进一步修订,以帮助签署机构提高雄心目标,并继续与“一带一路”倡议保持一致。

原则一和原则二旨在鼓励签署机构将可持续性和ESG因素纳入公司战略和管理系统,呼吁从最高层开始实施,并尽可能在整个机构范围内实施。

原则三和原则四侧重于在操作层面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 为控制环境和社会风险,签署机构可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环境风险分析、信息共享和冲突解决机制等。

原则五至原则七旨在鼓励签署机构利用先进的绿色金融工具和绿色供应链实践,并通过知识共享和集体行动提高组织能力。

原则一:将可持续性纳入公司治理

我们承诺将可持续性纳入公司战略和企业文化中来。机构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将紧密关注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建立有效的管理系统。同时将指派专业人员对相关风险和机遇进行识别、分析和管理,并密切关注本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经营活动中对气候、环境和社会方面的潜在影响。

原则二:充分了解ESG 风险

我们将更好地了解本行业内以及东道国相关的社会文化环境标准、法律法规等。我们将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机构的决策过程,开展深度环境和社会尽职调查,必要时,在第三方机构的支持下制定风险防范与管理方案。

原则三:充分披露环境信息

我们将认真分析自身投资业务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包括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污染物排放、水资源利用和森林退化等方面,并积极探索在投资决策中如何运用环境压力测试。我们将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原则四: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

我们将建立一套利益相关方信息共享机制,用来加强政府部门、环保组织、媒体、当地社区民众、民间社会组织等多个利益相关方的有效沟通。同时将建立冲突解决机制,及时、恰当地解决与社区、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存在的纠纷。

原则五:充分运用绿色金融工具

我们将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ABS)、YieldCo(收益型公司)、排放权融资和绿色投资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为绿色项目融资。我们还将积极探索绿色保险的运用,例如通过灵活使用环境责任险,巨灾险以及绿色建筑保险等,有效规避在项目运营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环境风险。

原则六: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

我们将把ESG因素纳入供应链管理,并在自身投资、采购和运营活动中学习和应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水资源合理使用、供应商“白名单”、绩效指标、信息披露和数据共享等优秀国际实践经验。

原则七:通过多方合作进行能力建设

我们将建立专项资金并指派专业人员通过主动与多边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智库开展合作,来努力提升自身在政策执行、系统构建、工具开发等《原则》所涉及领域的专业能力。